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从颁布至今,已正式实施六周年。在这六年时间中,国家安全机关不仅公布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案例,也曝光了一些因拒不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而被处罚的案例。小编今天带大家一起来来聊聊《反间谍法》与国家安全的那些事。
2014年6月27日 报请国务院审批,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(草案)》2014年7月30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(草案)》在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4年10月27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反间谍法草案。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执行,对间谍行为的定义作出规定;2014年11月1日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。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。
《反间谍法》与国家安全
一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构成。
《反间谍法》规定:
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义务,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行为。
●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,都有防范、制止间谍行为,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。
二是与国家安全工作紧密相连
《反间谍法》规定:
《反间谍法》案例讲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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